维盒二维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指引

版本:2026-08-14-V2-R1 生效日期:2026年8月14日

一、适用对象

维盒二维码不以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本指引主要适用于确需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特殊场景。

二、监护人同意

如基于同意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依法取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制码者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上传至二维码时,也应自行确认具有合法处理依据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最小必要

不应因普通二维码展示而要求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精确位置、私密影像等与服务无关的信息。

四、公开二维码风险

学校、培训机构、活动组织者或其他用户不得在公开二维码中无必要展示学生名单、手机号、家庭住址、身份证件、成绩、病历、私密照片等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确需展示的,应优先采取密码、身份验证、最小字段、脱敏等措施。

五、安全保护

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采取更严格的访问控制、权限管理、必要脱敏、安全审计和泄露风险处置措施。

六、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权利

监护人可依法代表未成年人申请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限制处理相关个人信息,或者对有关处理提出投诉。

七、发现误收集后的处理

如发现未经合法依据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平台将根据具体情况停止相关处理,并依法删除、匿名化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法律法规要求继续保存的除外。

八、联系我们

相关请求可通过网站“帮助中心”“投诉举报”及平台公开客服渠道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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